第二期:绷紧防范弦,守好养老钱袋子
不少不法分子专门瞄准老年群体,借着健康讲座、赠送礼品、康养投资等幌子实施诈骗,掏空老年人的养老积蓄,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。
案例二:赫山区一家商家开展养生会销活动,面向老年人推销普通羊奶粉,对外虚假宣称该食品能够治疗慢性病、改善骨骼疾病,把普通食品包装成治病保健产品,诱导不少老年人高价购买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线索后开展调查,查实商家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,依法责令商家停止经营,并处以罚款处罚。另外,本地公安还办理过康养项目非法集资案件,犯罪分子以低价康养旅游为噱头,许诺高额回报,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,最后资金链断裂,许多老人投入的钱款无法追回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规定
第二十二条: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,不得以窃取、骗取、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。
第七十二条: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,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,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、控告和检举,应当依法及时受理,不得推诿、拖延。
普通食品、保健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,凡是宣称可以治好慢性病的,都不要轻信。面对预交大额床位费、养老投资、高回报康养项目,务必谨慎,不要一次性交付大额钱款。权益受损后,保管好票据、宣传资料,第一时间报警,也可以向市场监管、民政部门反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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